初次报名执业药师证的考生,往往关注“热点关注:西宁执业药师报名时间已更新2023年”,执业药师网为大家分享如下内容!
2023年各地执业药师报名时间为:
2023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预计为7月中旬左右!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21日 | 上午 09:00 - 11:30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10月21日 | 下午 14:00 - 16:30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10月22日 | 上午 09:00 - 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0月22日 | 下午 14:00 - 16: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一、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首先,《通知》明确,坚持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稳步提高配备水平。
《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药品经营领域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是指执业药师,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卫生(药)系列职称(含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从业药师等。
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是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坚持和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坚持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依法配备使用要求。
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
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
二、2023年执业药师双证价值更显
《通知》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处方流转与监管平台,实现各医疗机构处方数据流转,开展医院处方外延(包括医院HIS系统、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等)、智能线上审方、慢性病续方、合理用药监测等工作,明确了零售药店的的接入条件和退出机制,其中也提到了有关执业药师的内容。
根据《通知》中“零售药店接入条件和退出机制”提到,零售药店自愿申请接入,采取承诺制申请,但是必须满足以下6个基本条件:
1.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规违法问题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具备向处方共享平台即时上传各门店储备药品编码、价格等信息的基本条件。
2.营业时间内,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岗或零售连锁药店符合《湖南省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设置规范》确定的远程审方条件,并可实时开展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未开展远程审方的零售药店应配备执业药师,经营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执业中药师(具有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双证资格的配备1名即可),实时指导用药。
3.营业场所有标识明显的药学服务区域。
4.提供与医院流转处方相符的药品。
5.若国家或我省出台药品电子监管码相关管理规定的,同意按要求执行。
6.同意分阶段完成药店管理信息系统、药品配送系统与处方共享平台的对接改造,并无条件开放处方流转涉及的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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