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教材章节分析:基金的募集、申购、赎回与交易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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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教材章节分析:基金的募集、申购、赎回与交易(图1)

  第三节 基金的募集、申购、赎回与交易

  一、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一)基金的募集

  1.概念: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

  2.拟募集的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2)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

  (3)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品种的规定;

  (4)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5)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误导投资者,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6)招募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所需的重要信息,语言简明、易懂、实用,符合投资者的理解能力;

  (7)有符合基金特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有清晰的风险警示内容;

  (8)基金的投资管理、销售、登记和估值等业务环节制度健全,行为规范,技术系统准备充分;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基金的募集步骤

  (1)基金募集申请(应提交的主要文件)

  ①募集基金的申请报告;

  ②基金合同草案;

  ③基金托管协议草案;

  ④招募说明书草案;

  ⑤法律意见书等。

  (2)基金注册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注册申请之日起 6个月内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查,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3)基金份额的发售

  ①发售时限:基金经注册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

  ②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 3 个月。

  ③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④在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⑤投资人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

  (4)基金合同生效

  ①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②基金备案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④如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在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通常被称为基金的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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